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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農村危房改造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也是規范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實施的重要途徑。
2019年11月4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保障性住房等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的通知》(建辦廳〔2019〕71號)明確規定了農村危房改造領域信息公開的適用范圍、公開事項與標準目錄等內容。
一、農村危房改造領域應該公開那些信息?
(一)部門文件
公開事項: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文件
公開要素:文件分類、生成日期、標題、文號、有效性、關鍵詞和具體內容等
公開時限: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公開主體:住房和城鄉建設等相關職能部門
(二)政策解讀
公開事項:上級政策解讀、本級政策解讀
公開要素:著重解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涉及范圍、執行標準,以及注意事項、關鍵詞詮釋、惠民利民舉措、新舊政策差異等
公開時限: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公開主體:住房和城鄉建設等相關職能部門
(三)計劃實施
公開事項-1:任務分配
公開要素:及時公開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農戶名單
公開時限:分配結果確定后20個工作日內
公開主體:住房和城鄉建設等相關職能部門
公開事項-2:組織培訓
公開要素:組織開展農村建筑工匠培訓文件
公開時限:分配結果確定后20個工作日內
公開主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四)條件與標準
公開事項-1:農村危房等級評定標準
公開要素:農村危房等級評定相關標準
公開時限: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公開主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公開事項-2:農村危房改造對象申請條件
公開要素:農村危房改造農戶申請條件
公開時限: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公開主體:住房和城鄉建設等相關職能部門
公開事項-3: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補助標準
公開要素: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補助標準
公開時限: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公開主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財政等部門
公開事項-4:農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標準
公開要素:農村危房改造竣工驗收要求
公開時限: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公開主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五)對象認定
公開事項-1:危改戶認定程序
公開要素:農村危房改造申請程序
公開時限: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公開主體:縣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公開事項-2:認定結果
公開要素:認定結果
公開時限: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公開主體: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
(六)預算管理
公開事項: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
公開要素: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報表有關內容,部門預算、決算及報表有關內容
公開時限:經縣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或財政部門批復后20日內
公開主體:縣級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七)決策部署
公開事項:決策部署落實情況
公開要素: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等
公開時限: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公開主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八)年度任務實施
公開事項:年度任務執行情況
公開要素:年度工作完成情況等
公開時限: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公開主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九)輿情收集熱點及關鍵問題回應
公開事項-1:輿情收集回應
公開要素:接受投訴、咨詢、建議等聯系電話、通信地址等
公開時限: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公開主體:省、市、縣級住房和城鄉建設等相關職能部門
公開事項-2:互動回應
公開要素: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和輿論關注的焦點、熱點及關鍵問題等回應內容
公開時限:及時發布信息;對涉及重大輿情的,要快速反應,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信息
公開主體:轄區政府、縣級住房和城鄉建設等相關職能部門
二、下一步工作建議
加強業務培訓,強化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農村危房改造領域公開工作,健全完善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協調機制。要牢記“隊伍建設決定工作實效”的理念,圍繞公開隊伍建設組織學習培訓,實現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專業化。
嚴格資金管理,加大信息公開。不定期對當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情況進行督查。加大對擠占、挪用、騙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資金行為的督查力度,同時加強農村危房改造政策、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各環節審查結果的信息公開,及時查處群眾舉報,建立信息反饋機制,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創新公開形式,拓寬公開渠道。充分利用政務網站、新媒體平臺、公示欄等渠道公開危房改造相關信息,采用“線下+線上”相結合的方式,提升農村危房改造領域公開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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